问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案情简介:某轮为自航式驳船,航区为港区。2005年3月12日,该轮自黄骅港开往天津港施工,未办理任何手续;3月13日0600时抵达天津港,直接挂靠南疆某码头;且该轮该航次2名船员未持有船员适任证书。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列出该轮的违法事实。

(2)海事部门对该轮进行处罚,处罚的依据有哪些?

(3)对于同一当事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海事行政违法行为,请写出处理的原则并予以适当解释。

答案

参考答案:

(1)未办理船舶出港签证,进港时未通过VHF或其他手段向天津港VTS报告,2名船员未持有船员适任证书而在船上任职,船舶超越航区航行。

(2)主要的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

(3)原则:分别处以海事行政处罚,合并执行。

解析:该原则主要体现在内容和形式上,在内容上要分别列明不同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依据和处罚结果,在形式上既可以分别制作处罚文书,也可以做在一个处罚文书上,但必须合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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