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红与王明结婚后育有一子王小明,两人离婚后王小明随母亲张红一起生活,后来张红又与程某结婚,程某还带有一女程大妹。王小明和张小丽结婚后开了一家手工作坊。后王小明因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被起诉至法院。在下列人员中,依法可以接受委托做王小明辩护人的是()
A.张小丽,五年前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B.张红,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拘留
C.程大妹,已经取得美国国籍
D.王明,本案共犯,但因情节轻微已被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
参考答案: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应当充分保障被书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利。”
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辩护人:
(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5)人民陪审员;
(6)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7)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前款第四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可以惟许。故本题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