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公司下设A、B两个投资中心,2007年有关资料见下表(金额单位:元):

投资中心 A中心 B中心 总公司
部门边际贡献 100000 3500000 450000
资产平均占用额 1000000 2000000 30000000
资本成本 12% 12%
现有两个追加投资的方案可供选择,第一,若A中心追加投入1200000元资产,每年将增加150000元部门边际贡献;第二,若B中心追加投入2000000元资产,每年将增加200000元部门边际贡献。
要求:
1.计算追加投资前A、B中心以及总公司的投资贡献率和剩余收益;

答案

参考答案:从投资贡献率指标看
如果A中心追加投资,将使A中心的投资贡献率提高(由10%提高到11.36%),该中心会认为此方案可行;使总公司的投资贡献率降低(由15%降低到14.29%),所以,总公司认为该方案不可行。
如果B中心追加投资,将使B中心的投资贡献率降低(由17.5%降低到13.75%),该中心认为此方案不可行;使总公司的投资贡献率下降(由15%降低到13%),所以,总公司认为该方案不可行。
由此可见,采用投资贡献率作为投资中心的考核指标,有可能伤害企业整体的利益。

问答题

王强(男)与刘芳(女)经人介绍相识,于1996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尚好,生有一女取名王小娟,现年11周岁。2004年夏天,王强与单位女同事张英的婚外恋情被刘芳发现,后来刘芳屡次去王强单位找张英理论,王强因此受到单位领导的批评教育。2006年12月,王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刘芳离婚,刘芳虑及女儿年幼,且双方婚姻基础较好,希望丈夫能回心转意,坚决不同意离婚。据此,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但此后双方关系并未改善,经常争吵不休。2008年7月起,王强住到其姐姐处,不再回家,每月工资也不再交给刘芳,刘芳母女勉强靠刘芳一人工资收入维持生活。 2009年5月,王强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刘芳提出,夫妻关系恶化是第三者张英勾引所致,只要排除张英干扰,双方有和好可能,故不能同意离婚。经法院多次调解,双方仍各执己见。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刘芳目前所住房屋系王强父母在婚前为其购买的商品房。王强提出:离婚后刘芳应搬出该房;女儿王小娟由他抚养。但刘芳不同意王强提出的两项主张,坚决要求与女儿共同生活。对上述问题,双方无法达成协议。 在夫妻分居期间,王强曾向他人借债5万元,资助他的胞弟王刚做生意;刘芳向其朋友借债2万元,用于女儿生病住院费用,以上经查证属实。 试就本案情节,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16分)

如判决双方离婚,王小娟由何方抚养为宜为什么

填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