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2005年7月15日,张某经列车员的允许,从河北省的一个无人售票的小站,未买票登上了某铁路局由北京西站开往石家庄的列车。上车后列车经过安县时,个体商贩王某冒充列车服务人员,在列车上开始出售啤酒,该啤酒系贾县啤酒厂生产的假冒“大力”牌啤酒。旅客李某看到王某穿着铁路制服,有理由相信其为列车工作人员,于是购买了2瓶。在经过定县李某开启酒瓶时,酒瓶发生爆炸,张某、王某、李某均被炸伤。在爆炸混乱中张某的钱包丢失,于是产生纠纷。
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本案中,张某以其受到的伤害,能够提起( )诉讼。
A.铁路局违约或侵权
B.王某侵权
C.贾县啤酒厂侵权
D.列车员侵权
答案
参考答案:A,B,C
解析: 《合同法》第290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安全运送到约定地点。张某在履行客运合同过程中钱包丢失、被炸伤,可以起诉铁路局违约或侵权;此外,其在乘车过程中被贾县啤酒瓶炸伤可起诉啤酒厂;因王某销售的啤酒为假冒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发生爆炸,可以起诉假冒产品的销售者王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