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建海家具厂得知荣丰公司所建办公楼要购置一批办公桌椅,便于2009年8月1日致函荣丰公司以每套2000元的优惠价格出售办公桌椅。荣丰公司考虑到建海家具厂生产的家具质量可靠,便于8月2日回函订购100套桌椅,提出每套价格1800元,同时要求三个月内将桌椅送至荣丰公司,验货后7日内电汇付款。建海家具厂收到函件后,于8月4日又发函给荣丰公司,同意荣丰公司提出的订货数量、交货时间及方式、付款时间及方式,但同时提出其每套桌椅售价2000元已属优惠价格,考虑荣丰公司所定桌椅数量较多,可以按每套桌椅1900元出售。荣丰公司8月6日发函表示同意。8月7日,建海家具厂电话告知荣丰公司收到日月6日函件。该合同的要约为( )。

A.8月2日荣丰公司发出的函件
B.8月4日建海家具厂发出的函件
C.8月6日荣丰公司发出的函件
D.8月1日建海家具厂发出的函件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选项A所述8月2日荣丰公司发出的函件,内容包括了合同的标的、数量、价格、履行时间、方式、付款方式等合同主要内容,符合要约生效的条件,为要约;选项B所述8月4日建海家具厂发出的函件,因为家具厂变更了荣丰公司所提出的价格标准,应为新要约;选项C所述8月6日荣丰公司发出的函件,对家具厂的提议表示同意,属承诺行为;选项D所述8月1日建海家具厂发出的函件,因为内容不具体,没有数量条款,为要约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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