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2010年,我国广东某法院5月至l2月期间受理了几起承运人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案件,根据2009年3月5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承运人可免责的情形的是()
A.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B.工资、薪金所得
C.劳务报酬所得
D.因 * * 票中奖所得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承运人无单放货可免责的情形包括:
(1)承运人依照提单载明的卸货港所在地法律规定,必须将承运到港的货物交付给当地海关或者港口当局的;
(2)承运到港的货物超过法律规定期限无人向海关申报,被海关提取并依法变卖处理,或者法院依法裁定拍卖承运人留置的货物;
(3)承运人按照记名提单托运人的要求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
(4)承运人签发一式数份正本提单,向最先提交正本提单的人交付货物后,其他持有相同正本提单的人要求承运人承担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民事责任的。选项C不属于上述免责情形,依题意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