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二)约翰为在华工作的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了税收协定,约翰已经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2008年是在中国境内居住的第6年且居住满1年,取得收入如下:(1)每月从中国境内任职企业取得工资收入25000元;从境外取得工资折合人民币15000元,不能提供在中国境外同时任职的证明。(2)2008年7月将境内一处门面房出租,租赁期限1年,月租金4000元,当月发生修缮费12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3)每月以实报实销方式取得住房补贴2000元。(4)从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红利12000元。(5)2008年约翰回国探亲两次,分别是5月5日离境、5月26日返回,12月10日离境、12月18日返回。两次探亲从境内任职企业取得探亲费各18000元。(6)10月份取得境内某公司支付的董事费收入30000元,通过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10000元。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08年约翰取得的租赁所得应缴纳个人所捐( )元。
A.1680
B.3600
C.3648
D.3840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修理费每月最多扣800元,扣完为止。则7月应纳税额=(4000-800-800)×20%=480(元) 8月应纳税额=(4000-800-400)×20%=560(元) 9~12月应纳税额=(4000-800)×20%×4=2560(元) 全年共纳税=480+560+2560=3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