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张某、李某和美澳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飞亚有限责任公司,张某出资20%,李某出资10%,美澳公司出资70%,美澳公司的总经理王某任飞亚公司的董事长,飞亚公司成立后一直经营困难,长期拖欠欧陆公司货款,欧陆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飞亚公司破产,法院受理了申请,并指定方正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飞亚公司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法院经审查后,裁定重整,并确定重整期间飞亚公司自行管理和营业。重整计划通过,飞亚公司在履行重整计划期间,有隐匿财产的行为,经欧陆公司请求,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飞亚公司破产。

关于重整计划的批准和通过,说法正确的是( )。

A.出席会议的同意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所代表的债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方为该组通过草案

B.应设出资人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C.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

D.部分表决组未通过的,经协商可以再表决一次,如又未通过,经飞亚公司申请.法院可以强行批准重整计划

答案

参考答案:C,D

解析: 根据《破产法》第84条2款,A项不对,根据第87、第86条,CD正确。第85条第2款,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 * * 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可知只有涉及出资 * * 益调整的才设,否则不需要设出资人组。

问答题 简答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某建设单位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组织建设某项目全过程总承包(即EPC模式)的公开招标工作。该工程工期定为2年,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决定该工程在项目基本方案确定后即开始招标。招标程序如下:

1.组织评标。

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3.成立该工程招标领导机构。

4.召开投标预备会。

5.建立评标组织。

6.决定中标单位。

7.对申请投标者进行资格预审,并将结果通知所有申请投标者。

8.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9.委托咨询机构编制招标文件。

10.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者发售招标文件。

11.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

12.发布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

13.发出中标通知书。

14.编制标底。

15.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

16.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书。

业主于2000年3月1日发布该项目施工招标公告,其中载明招标项目的性质、大致规模、实施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还要求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是本市一、二级企业或外地一级企业,近3年内有获省、市优质工程奖的项目,且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和证明文件。4月1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施工单位发售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的人员均按要求列表登记并签收。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工期不得长于24个月,工程质量要求获得本省优质工程奖,4月18日16时为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由各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工期等内容,还宣布了评标标准和评标委员会名单(共8人,包括招标人代表2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代表1人、技术专家3人、经济专家2人),并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在初步评审中汇总了各投标单位的得分,见附表2-6。各投标单位的报价年费用作为评标基础,年费用最低的为100分,与最低年费用相比,每上升1%扣2分。若附2-6评价指标的权重分别为:业绩25%、投标方案25%、质量目标5%、方案年费用45%,计算各投标单位的评标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