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化工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3年10月发生以下业务:
(1)在国内市场购进化工原料,购销合同上注明货款250万元(含税),货到入库,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到税务机关认证。
(2)进口化工原料海关审定完税价格100万元(关税率为10%),进口设备海关审定完税价格60万元(关税率为15%)。
(3)销售货物签订合同上注明的金额500万元,分两期收款,本期收款开具的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300万元,已办妥银行结算的托收手续,货款尚未收到。
(4)化工厂投资开办一酒店(独立核算)本月取得客房收入12万元,餐饮收入30万元,洗浴中心收入5万元,代订车票收入0.6万元,歌厅收入20万元(单独核算)。化工厂在酒店的客饭、会议性支出共40万元,冲抵了酒店上缴利润,酒店未作收入入账。
要求:
(1)计算化工厂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印花税。
(2)计算酒店本月应缴纳的营业税。
答案
参考答案:(1)化工厂应纳的税金
进口环节增值税=100万元×(1+lO%)×17%+60万元×(1+15%)×17%
=(18.7+11.73)万元=30.43万元
内销增值税=(300×17%-18.7)万元=32.3万元
印花税;(5 000 000+2 500 000)元×0.3‰=2 250元
(2)酒店应纳营业税=(12+30+5+0.6+40)万元×5%+20万元×20%
=(4.38+4)万元=8.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