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朝阳"股份有限公司为一从事家电生产的大型企业,2003年5月,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决定收购"胜新"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朝阳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自5月1O日至5月20日共购进胜新公司股票占该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的5.12%,5月21日,朝阳公司向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胜新公司,并于5月23日予以公告。5月24日,该公司继续购进胜新公司股票,至6月1日为止,朝阳公司共持有胜新公司股票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1%,朝阳公司欲继续进行收购。  收购要约期满后,朝阳公司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 _________以上的,胜新公司的股票应停止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A.0.5

B.0.7

C.0.75

D.0.55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见《证券法》第86条。

选择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