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王某诉陈某不承担赡养义务一案中,陈某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对陈某适用拘传

B.刘某诉周某借款不还一案,周某宣称其有已还款的证据,周某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对周某可适用拘传

C.谢某诉姚某不承担抚养义务一案中,谢某为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马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对马某可适用拘传

D.张某诉吴某侵权一案中,吴某为未成年人,吴某的法定代理人为赵某,法庭认为赵某必须到庭,经一次传票传唤却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对赵某可以适用拘传

答案

参考答案:B,C,D

解析:[考点] 民诉强制措施
依《民事诉讼法》第100条及《民诉意见》第112条规定,适用拘传的条件是:
  (1) 对象限于必须到庭的被告;
  (2) 已经两次传票传唤;
  (3) 两次传票传唤后,均无正当理由而拒不到庭。
  《民诉意见》第112条:民事诉讼法第 100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
  本案中,BCD三项情形下均不符合适用拘传的条件。

单项选择题
判断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