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李某,每月工资6000元,2011年发生以下业务:
(1) 2011年李某出售自有住房,取得转让收入200万元,并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0万元,该住房于2008年购入。2010年3月李某以180万元的价格购买另一处住房。
(2)6月开始李某被公司派到所属的某外商投资企业工作,合同期内每月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工资薪金8000元,同时取得派遣公司发给的工资6000元。
(3)此外,李某还兼任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1年12月份从该公司取得董事费收入15万元,按照合同约定,该公司代付李某的个人所得税。
(4) 2011年初,李某利用业余时间撰写长篇小说,并在某报刊发表,获得稿酬收入为30000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合计数。

计算李某取得董事费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

参考答案:雇佣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则扣缴个人所得税=(8000-2000)×20%-375=8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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