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只有股东人数较少并且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
B.执行董事不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C.规模较小的国有独资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
D.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董事会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公司法》第51条第1款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根据该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这两个条件只要满足其中之一,就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所以A选项不正确。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所以B选项不正确。 《公司法》第68条第1款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根据该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必须设董事会,不能只设一名执行董事,所有C选项不正确。 《公司法》第10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根据该条规定可知,股份公司必须设董事会,所以 D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