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选择题

一篇发表于1941年题为《三十年来的中国农村》的文章,包括五个主要部分:(一)农产商品化的加速,(二)纯封建制渐归消灭,(三)高利贷制变本加厉,(四)地权集中、农民离散,(五)劳力锐减、熟荒骤增。可以看出该文的主线是(   )  

A.生产力的发展变化

B.商品经济的发展

C.生产关系的变革

D.金融资本的发展

答案

C

题目分析:本题考查获取材料信息的能力,文章的五个部分“纯封建制渐归消灭”“地权集中、农民离散”“劳力锐减、熟荒骤增”“高利贷制变本加厉”“农产商品化的加速”都体现了生产关系的变化,故C项正确;ABD三项不能全面反映题干信息,故排除。

问答题

案情:张俊、郭辉在香河宏伟县城共同经营水果。2008年6月3日,两人购进的一批货物到达宏伟后,便临时雇佣田亮(1993年5月4日出生)卸货。在卸货过程中,田亮因搬货挡住视线,被斯通运输公司的出租车司机刘戈驾车撞伤,花去若干医疗费。田亮病愈后,留下十级伤残,其父以原告的身份对斯通公司及其司机刘戈提起了诉讼,要求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因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法院适用不公开审理此案,指定了15日的举证期限,在此期间田父向法院提供了路人崔某的目睹撞人过程的证人证言,田亮的住院记录,伤残认定。一审开庭时,斯通运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没有出庭,其委托律师和司机刘戈出席。庭审调查中,被告委托律师提出要求证人出庭,并对伤残认定重新鉴定,法官认为可以让证人出庭作证,但对重新鉴定不准许。
经双方同意,法庭主持该案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经济损失5万元,但在签字时,田父反悔,认为田亮年幼,留下伤残,还需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因此,一审法院作出判决不支持田父的精神损失费的诉讼请求,但将医疗费等经济损失提高到8万元。
斯通运输公司不服,认为张俊和郭辉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因此以田父、张俊、郭辉一并作为被上诉人提起二审,二审法院经审查,作出终审判决。斯通公司与张俊、郭辉平均分担医疗费等经济损失,二审生效后,田父申请先予执行,法院受理,向斯通运输公司执行3万元。
请指出上述庭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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