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为了扩大企业的生产能力,东方公司于2009年9月对一进口车床进行技术改造,在改造前该生产线的账面原价为1000万元,已经计提折旧400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0万元。在改造过程中领用公司生产用原材料一批,该原材料的成本为100万元,购进原材料收取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7万元,公司生产车间提供劳务支出20万元,此外发生其他费用30万元。该生产线于2010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企业拟对该扩建后的生产线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8年,预计净残值为50万元。
东方公司对上述业务的会计处理如下:
2009年9月生产线改造前的账面价值为:1000-400-200=400(万元);
改造生产线过程中发生的支出总额为:100+20+30=150(万元);
交付使用时生产线的账面价值为:400+150=550(万元);
2010年4月改造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第1年的年折旧额为(550-50)×2÷8=125(万元);
2010年计提的折旧为125×8÷12=83.3(万元)。
[要求]
判断东方公司对上述业务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若不正确,简述理由并作出正确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