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论述题
试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
答案
参考答案:
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领域特别是在因公害引起的民事责任中,为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应该在立法的改进、救济方式上更多采用预防性的责任形式,作到积极预防和避免损害的发生。
(1)排除危害。主要是指由于环境污染和破坏对他人造成人身或财产危害的排除。包括正在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危害的排除。是一种积极意义的防止性责任形式。
(2)赔偿损失。是指环境污染和破坏的致害人以财产赔偿受害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失。赔偿范围: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
①财产损失的赔偿。在环境污染污染造成的财产损失的计算中,除了直接损失外,也应包括失去的可得利益和间接损失。例如工厂排污毒死了鱼塘的鱼苗,直接损失是鱼塘的鱼苗,可得利益是鱼苗成长后可以得到的实际收入,间接损失是清除鱼塘被污染的费用。
②身损害引起的财产损失的赔偿。环境污染导致人身损害主要有三种情况:健康损害、人身伤残、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