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同学在通风橱里进行三次实验:每次把16g硫放在给定质量的氧气中充分燃烧,得到如下数据:

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
给定O2的质量8g16g20g
生成SO2的质量16gagbg
请回答:

(1)从以上数据说明,这三次实验中第______次恰好完全反应;第______次实验中,氧气有剩余;

(2)在第一次实验中,参加反应的S、O2以及生成的SO2三种物质的质量之比为______;

(3)a=______,b=______.

答案

硫与氧气反应的方程式为S+O2

 点燃 
.
 
SO2可知该反应中硫与氧气及二氧化硫的质量比为:32:16×2:64=1:1:2;

(1)由反应中物质的质量比可知,第一次反应中氧气的量不足,所以硫有剩余,则会生成二氧化硫16g,硫剩余8g;而第二次反应时氧气与硫的质量比均为16g,所以两者恰好反应,生成32g二氧化硫;第三次的反应中16g硫完全反应只需要16g氧气,所以氧气会剩余4g,生成二氧化硫的质量也为32g;

(2)由于所有化学反应均符合质量守恒定律,所以不管是那一次硫与氧气的反应中参加反应的S、O2以及生成的SO2三种物质的质量之比都为1:1:2;

(3)由以上分析知a=32g,b=32g;

故答案为:(1)第二次;第三次;(2)1:1:2;( 3 )32g; 32g;

问答题

[案情] 某市公安局于1999年1月4日对刘某(男,24岁)、张某(男,21岁)持刀抢劫致人重伤一案立案侦查。经侦查查明,刘某、张某实施抢劫犯罪事实清楚,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刘某、张某抢劫案于1999年3月30日侦查终结,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该案部分事实、证据尚需补充侦查,遂退回市公安局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再次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刘某当庭拒绝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自行委托辩护人;张某拒绝其自行委托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法院为其指定一辩护人。合议庭经研究,同意二被告请求,并宣布延期审理。重新开庭后,张某在最后陈述中提出,其参与抢劫是由于刘某的胁迫,由于害怕刘某报复,以前一直不敢说,并提出了可以证明被胁迫参与抢劫的证人的姓名,希望法院从轻判处。
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刘某构成抢劫罪,后果严重。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判处刘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年。一审判决后,刘某不服,以量刑过重为由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张某未上诉,市人民检察院亦未抗诉。
[问题]
1.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期间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在多长时间内补充侦查完毕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