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A公司2006年12月31日购入价值20万元的设备,预计使用期5年,无残值。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税法允许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2008年前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0%,从2008年起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08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 )万元。

A.1.584
B.1.2
C.0.6
D.1.32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2008年12月31日设备的账面价值=20-20÷5×2=12(万元),计税基础=20-20×40%-(20-20×40%)×40%=7.2(万元),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余额=12-7.2=4.8(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4.8×25%=1.2(万元)。

问答题
问答题


案情:张老汉现年70岁,家住某市A县农村,因早年丧妻,一人扶养三个儿子:张大、张二和张三长大成人,三个儿子结婚后分别居住在该市B区、C区、D区。2006年8月以来,张老汉患上某种老年慢性病,需要长期治疗,然而三个儿子惟恐花费过高,竞拒绝为其进行治疗,把张老汉一人独自扔在农村家中且不给其生活费。张老汉感到健康状况每况愈下,且自己又无劳动能力及生活来源,于是于2007年5月向A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三个儿子给付赡养费及医疗费。法院受理后开庭审理前,张老汉病情突然加重,法院为了应对此紧急情况,裁定对被告三人先予执行。后张老汉病情有所好转,法院决定于2007年6月3日开庭,并于6月1日通知了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开庭时,迟迟不见张二到来。于是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判决三被告分别给付老汉赡养费200元,并负担张老汉今后的医疗费。判决后,张老汉、张大没有上诉。张二在一审结束后口头提起上诉,没有提交上诉状。张三通过书面上诉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认为父亲在张大、张二买房时帮助了他们,应当张大、张二多负担张老汉的生活费,自己少负担。市中院受理后,组成了有一名人民陪审员参加的合议庭,在审理过程中,张老汉因长期精神紧张导致突然发病而死亡。
问题:

一审法院作出缺席判决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应当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