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庭组成后,开始对案件进行审理,关于本案审理方式,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仲裁庭审理案件,既可以开庭审理,也可以书面审理
B.当事人就审理方式未作约定的,仲裁审理应当公开开庭进行
C.当事人约定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进行书面审理
D.仲裁审理方式以公开开庭审理为原则,以不公开开庭审理与书面审理为例外
参考答案:A, C
解析:
考查的知识点是仲裁案件的审理方式。
《仲裁法》第39条规定:“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第40条规定:“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据此,仲裁审理方式以不公开开庭审理为原则,以公开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为例外,由双方当事人协议选择。
因此,如果当事人未作约定,则依照法定的不公开开庭审理方式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书面审理;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但是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据此,选项A符合规定,因为仲裁庭审理案件,既可以开庭审理,也可以书面审理。选项B错误,当事人未就审理方式约定的,应当采取不公开开庭审理方式。选项C正确,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书面审理。选项D错误,应该是“仲裁审理方式以不公开开庭审理为原则,以公开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为例外”。综上,正确答案为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