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某系中国公民,居住在我国西南边境某县。1998年以来,叶某在无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多次往返于A国和中国一间贩卖日用品。2001年8月,当叶某再次非法越境时,被当地县公安边防机关查获,并被处以拘留15日。处罚执行完毕后,叶某不服,准备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在前往复议途中遇车祸身亡。其养子叶某某继续向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复议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叶某不报行政复议决定,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问题:(1)叶某是否有复议申请权? (2)叶某不服复议决定,能否再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