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王某代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王某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王某没有受到甲公司委托代理,并且乙公司知道王某已辞职之事,王某的行为不能构成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考点] 无权代理 《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可见,代理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但是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必须经过被代理人的授权。而本题中,王某已经辞职,显然已经没有甲公司的授权,其代理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而且,王某的行为也构不成表见代理。根据《合同法》第49条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而本题中,乙公司已经知道王某辞职一事,在王某代甲公司签订合同时,乙公司未要求任何委托证明,因此不能说乙公司有理由相信王某有代理权,所以王某的行为也构不成表见代理。

问答题 简答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