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情况之一的,可通过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
A.经营情况严重恶化的
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
C.丧失商业信誉的
D.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等其他情形的
E.经营情况不稳定的
答案
参考答案:A, B, C, D
解析:
[答案]:ABCD
:本题考查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根据《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