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情况之一的,可通过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

A.经营情况严重恶化的

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

C.丧失商业信誉的

D.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等其他情形的

E.经营情况不稳定的

答案

参考答案:A, B, C, D

解析:

[答案]:ABCD

:本题考查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根据《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判断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