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

患者男,61岁,全身乏力,体重减轻3个月余。查体:肝脏肋下2.5cm,脾脏肋下5cm,胸骨有压痛,外周血检测:Hb96g/L,WBC66.5×109/L,PLT320×109/L,中性中幼粒细胞0.11,中性晚幼粒0.16,中性杆状核0.24,中性分叶核0.31,EOS0.05,嗜碱粒细胞0.05,淋巴细胞0.08。

如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三系下降,WBC0.5×109/L,PLT3×109/L,Hb4g/L,除常规输血外,可进行治疗的细胞因子是()。

A.IL-4

B.IL-11

C.GM-CSF

D.肿瘤坏死因子

E.α-干扰素

F.EPO

答案

参考答案:B, C, F

综合题

阅读分析材料,据此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我们的结论是,党争的原因不能排除,只有用控制其结果的方法才能求得解决。

这样来看问题,可以得出结论说:一种纯粹的民主政体——这里我指的是由少数公民亲自组织和管理政府的社会——不能制止派别斗争的危害。

共和政体,我是指采用代议制的政体而言,情形就不同了,它能保证我们正在寻求的矫正工作。让我们来研究一下它和纯粹的民主政体的差别,我们就能理解矫正的性质以及它必然会从联邦得到的功效。

民主政体和共和政体的两大区别是:第一,后者的政府委托给由其余公民选举出来的少数公民;第二,后者所能管辖的公民人数较多,国土范围也较大。

……

因此,很清楚,共和政体在控制党争影响方面优于民主政体之处,同样也是大共和国胜于小共和国之处,也就是联邦优于组成联邦的各州之处。

——(美国)汉密尔顿著《联邦党人文集》

材料二 换言之,这部宪法是共和派与保皇派之间相互斗争妥协的产物。对共和派而言,虽然宪法未对国家政治体制作出明确规定,但既然承认共和国本身;而对对保皇派来说,由于宪法赋予总统极大的权力,参议院又由间接选举产生,(其中有75名终身职议员),因而这一宪法也同样适合于君主制。                                     ——吕一民《法国通史》

(1)材料一中民主政体和共和政体的含义分别是什么?作者选择共和政体的理由是什么?(4分)

(2)从材料二中描述的内容判断这部宪法的名称。这部宪法的形成有什么特点?(4分)

(3)结合所学知识并依据上述两则材料,分析材料中提到的政体和宪法分别为两国民主政治的发展作出了什么贡献?(4分)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