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2011年6月25日,中 * * 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干警表彰大会上指出:“我们要坚定不移地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人民群众对正确实施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越来越高。政法机关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恪守公平正义的职业道德,不断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掌握,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强化对执法权、司法权的监督制约,坚持严格、公正、廉洁执法,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和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要努力使政法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历史的检验、人民的检验,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请根据以上材料,谈谈你对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的理解。
[答题要求]
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2.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3.不少于400字。

答案

参考答案:1.公平,是指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面;正义,是指公正、公平正直、没有偏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公平正义,是指社会全体成员能够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实现权利和义务,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2.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标。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就是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衡量法治实现程度的重要标尺。只有把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最高价值准则,让公平正义成为人们看得见、感受得到并能够分享的结果,社会主义法治才能真正成为吸引、凝聚并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才能顺利推进。
3.公平正义是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逐渐增强,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要求也迅速增长,对平等的关注期待越来越强烈。因此,只有在法律制度上充分体现公平正义,从执法司法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致力于消除各种导致社会不公的矛盾和问题,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要求。
4.公平正义是立法、行政和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立法是公平正义的起点,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立法、行政和执法司法机关肩负着制定国家法律、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利的重任,是法律的制定者、执行者和适用者,也是公平正义的维护者。立法、行政和执法司法机关必须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首要价值追求,真正做到科学立法、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切实担当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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