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提示:
××市公安局在办理故意损毁林木案件时,委托价格鉴证机构对被毁的意杨树(幼龄树)进行价格鉴证。该案件采用收益法。
××市公安局:
受贵单位委托,我中心依据《××省涉案物品估价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循合法、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在现场勘验和市场调查的基础上,依法对价格鉴证标的进行价格鉴证。现将具体情况综述如下:
一、价格鉴证标的
20.08亩共1000棵被毁意杨树。
二、价格鉴证目的
为××地意杨树林场向保险公司索赔提供价格依据。
三、价格鉴证基准日
2009年7月1日。
四、价格定义
价格鉴证结论所指价格是:鉴证标的在鉴证基准日的成本价格。
五、价格鉴证依据
(一)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省涉案物品估价管理条例》;
3.《××省涉案物品估价实施细则》;
4.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林业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
(二)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
1.估价鉴证委托书;
2.××公安局《关于2009年7月1日砍伐意杨树事件的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
(三)鉴证方收集的有关资料
1.现场勘察资料;
2.市场价格调查等资料。
六、价格鉴证过程
接受委托后,我中心成立了价格鉴证小组,制订了价格鉴证作业方案,在现场勘察和市场价格调查的基础上,对价格鉴证标的进行了价格鉴证。
(一)价格鉴证标的概述
价格鉴证标的为20.08亩共1000棵意杨树。该标的位于××地,2009年7月1日,全部被人为从根部砍断。意杨树为2007年栽植,案发时平均胸径4.8厘米、树高5.5米。
(二)测算过程
根据价格鉴证标的为幼龄树的特点,采用市场加权平均法测算。市场加权平均法是按价格鉴证基准日的市场价格水平,购买同样一块与被价格鉴证标的相类似的林分所需的平均价格,作为价格鉴证标的鉴证价值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E=林木资产价格鉴证值。
k=林分质量调整系数,根据价格鉴证标的与标准林地的林分的生长状况(林木保存率、树高、胸径等)、立地质量和经济质量(地利等级)等因素对比,综合确定。经测算,k值取0.95。
Ci=第i年以价格鉴证基准日工价及生产水平为标准计算的生产成本,主要包括各年投入的工资、物质消耗、地租等。经测算,2007年生产成本C1为21606元,2008年生产成本C2为17450元,2009年截止到价格鉴证基准日的生产成本C3为8725元。
P=利率,本次价格鉴证利率按价格鉴证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3.25%确定。
n=林分年龄,为2.5年。
将上述参数代入上式,得出被毁意杨树按1000棵计算的价格鉴证值E为:
七、价格鉴证结论
价格鉴证标的价格为¥48049元(人民币肆万捌仟零肆拾玖元)。
八、价格鉴证限定条件
委托方提供资料客观真实。
九、声明(略)
十、价格鉴证作业日期
2009年6月17日至2009年6月25日。
十一、价格鉴证机构
机构名称:××价格认证中心
机构资质证书号:××号
机构负责人:×××
十二、价格鉴证人员(略)
十三、附件(略)
参考答案:
价格鉴证目的表述不妥,应该是为公安机关办理案件提供价格依据。
2.价格定义表述有误,应该为“价格鉴证结论所指价格是:鉴证标的在鉴证基准日,采用公开市场价值标准确定的市场价格”。
3.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缺少“《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4.缺少“价格鉴证方法”部分,应加上“价格鉴证方法:重置成本法”。
5.案例中对使用的鉴证方法表述有误,使用的是重置成本法而非市场加权平均法,重置成本法是按价格鉴证基准日的工价及生产水平,重新营造一块与被价格鉴证标的相类似的林分所需的成本费用,作为价格鉴证标的鉴证价值的方法。
6.案例中利率的确定方法不确定,利率应含经济利率(纯利率)和风险利率两个部分,而本案例未考虑风险利率部分。
7.价格鉴证标的价格大写应为“人民币肆万捌仟零肆拾玖元整”。
8.鉴证限制条件中缺少对成本投入的限制,由于本案例采用成本法,所使用的成本数据对鉴证结论至关重要,应该限定“价格鉴证标的在生产过程中的成本投入正常”。
9.价格鉴证作业日期错误,应为价格鉴证人员开始鉴证工作至结束价格鉴证工作的期间。而本案例中鉴证标的被毁损的时间为2009年7月1日,鉴证工作应在该日期之后开始。
10.在结论书的最后,缺少出具结论书的单位名称,公章及出具结论书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