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有关国有独资公司的表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国有独资公司的公司章程是可以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制定,并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B.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C.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可以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D.国有独资公司就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考点]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法》第65条第2款: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D项说法正确。 第67条: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C项说法正确。 第68条: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第47条、第67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B项说法正确。 第66条: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本条表明A项表述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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