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有关国有独资公司的表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国有独资公司的公司章程是可以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制定,并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B.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C.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可以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D.国有独资公司就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考点]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法》第65条第2款: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D项说法正确。 第67条: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C项说法正确。 第68条: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第47条、第67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B项说法正确。 第66条: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本条表明A项表述是错误的。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一般资料:女性,25岁,护士。
主诉:反复发作呼吸困难,心慌两月余。
求助者自述:两个月前丈夫接到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9月就要去外地就读。丈夫接到通知书以后专门请同事在家喝酒。当天晚上,在送他的同事回家的路上,我突然、感到心慌、脉率加速、呼吸困难,有窒息感和濒死感,惊恐不安,全身发抖,出汗。去医院急诊,排除甲状腺危象发作,用安定静脉点滴约一小时后缓解回家。次日能正常上班工作,但是非常担心再次发作,因为一直没有查明原因。每到下班回家,都非常担心。一周之后,有一天晚上,丈夫说要出去赴宴,自己在家看电视。丈夫刚出门,我看着电视突然感到心慌,再次出现呼吸困难,赶紧给丈夫打电话,丈夫赶回来,把我送到急诊科。仍然是吸氧、输液,逐渐缓解。做心电图,也没有异常,只有窦性心动过速。可是,医生也说不出什么问题。从这以后,三两天就会发生一次,几乎都一样,每次持续半小时左右。眼看丈夫要开学了,可是我的病还没查出结果。已经看了几家医院,都没查出问题,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生活也没了兴趣,整天担心自己有严重疾病。昨晚又有一次类似发作,再去医院急诊仍未发现与器质性病变有关,再次用安定(肌肉注射)后缓解,医生怀疑是心理问题,建议我看看心理咨询师,我也觉得可能跟我的心理因素有关,就来了。

该案例的典型症状包括( )。

A.突发心慌

B.呼吸困难

C.有濒死感

D.发抖出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