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cess中提供的可选的宏操作命令有( )。
A.30个
B.40个
C.50多个
D.55个
参考答案:C
甲乙公司于A地签订一项买卖合同,约定在B地履行,在履行期届满之前,乙公司明示毁约,甲公司即解除合同,请求损害赔偿,甲、乙公司的住所地分别为C地和D地,则本案应由哪个地方的法院管辖()
A.A地
B.B地
C.C地
D.D地
材料管理岗位需具备一定的技术层次与管理水平的综合性管理岗位,只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