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公司属于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售价中不含增值税。商品销售时,同时结转成本。本年利润采用表结法结转。2004年11月30日损益类有关科目的余额如下表所示:
2004年12月份乙公司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 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款项已收到并存入银行。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37.5万元。
(2) 本月发生应付工资176万元,其中生产工人工资120万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10万元,厂部管理人员工资14万元,福利部门人员工资2万元,销售人员工资30万元。假定不考虑当月计提应付福利费。
(3) 本月摊销自用无形资产成本64万元。
(4) 本月主营业务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5万元、教育费附加0.5万元。
(5) 该公司所得税按应付税款法处理,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假定该公司本年无纳税调整事项。
编制乙公司2004年12月份业务(1)至业务(4)相关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