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

2009年3月1日,某企业为职工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由企业支付,责任限期为30天。职工张某指定妻子刘某为受益人,后来离婚,离婚次日张某遇车祸死亡,对保险公司给付的2万元保险金,企业以张某生前单位借款留下一半,另一半则以刘某已与张某离婚为由交给张某父母。

张某的死亡保险金将由()受领。

A.张某的单位

B.刘某

C.张某的父母

D.张某

答案

参考答案:B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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