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
2009年3月1日,某企业为职工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由企业支付,责任限期为30天。职工张某指定妻子刘某为受益人,后来离婚,离婚次日张某遇车祸死亡,对保险公司给付的2万元保险金,企业以张某生前单位借款留下一半,另一半则以刘某已与张某离婚为由交给张某父母。
张某的死亡保险金将由()受领。
A.张某的单位
B.刘某
C.张某的父母
D.张某
答案
参考答案:B
2009年3月1日,某企业为职工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由企业支付,责任限期为30天。职工张某指定妻子刘某为受益人,后来离婚,离婚次日张某遇车祸死亡,对保险公司给付的2万元保险金,企业以张某生前单位借款留下一半,另一半则以刘某已与张某离婚为由交给张某父母。
张某的死亡保险金将由()受领。
A.张某的单位
B.刘某
C.张某的父母
D.张某
参考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