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设立时收到乙公司作为投资的原材料一批,该原材料经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为450000元,评估确认的价值为48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81600元。甲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5000000元,乙公司投资占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为10%。甲公司确认乙公司投资时,正确的账务处理是( )。

A.借:原材料4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1600 贷:实收资本 561600

B.借:原材料4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1600 贷:实收资本 500000 资本公积31600

C.借:原材料4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1600 贷:实收资本 500000 资本公积61600

D.借:原材料4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1600 贷:实收资本 531600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考点] 接受非现金资产投入的核算 企业接受投资者作价投入的原材料,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部分),借记“原材料”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该项投资(含增值税)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的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含增值税)与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等科目。题中甲公司应作会计处理为: 借:原材料 4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1600 贷:实收资本 50000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31600 故本题正确答案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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