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选择题
郝某驾驶一辆载有84.84吨货物的重型自卸货车(核载15.58吨),行至滦县境内262省道34公里加623米处,与前方同向行驶的一辆载有45.85吨货物的货车(核载1.71吨)追尾碰撞后,侧翻撞向路边人群,造成19人死亡、17人受伤。双方驾驶人共同的违法行为是什么?
A、超速行驶
B、货车超载
C、疲劳驾驶
D、酒后驾驶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双方驾驶人共同的违法行为是:
郝某:(实载84.84吨)-(核载15.58吨)=(超载69.26吨)
同向货车:(实载45.85吨)-(核载1.71吨)=(超载44.14吨)
都属于货车超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