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于2007年12月8日与B租赁公司签订了一份设备租赁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租赁标的物:某大型机器。
(2)起租日:2008年1月1日。
(3)租赁期: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共计36个月。
(4)租金支付:自租赁开始日每年年末支付租金260000元。
(5)该机器的保险、维护等费用均由A公司负担,估计每年约10000元。
(6)该机器在2008年1月1日的公允价值为700000元。
(7)租赁合同规定的年利率为7%。
(8)该机器的估计使用年限为8年,已使用3年,期满无残值,承租人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9)租赁期届满时,A公司享有优惠购买该机器的选择权,购买价为800元,估计该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为80000元。
假设该项租赁资产占A公司资产总额的30%以上,并且不需要安装。已知3年期、利率7%的年金现值系数:PA=2.6243;3年期、利率7%的复利现值系数:PV=0.8163。A公司对融资租赁按实际利率法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要求:(1)判断租赁类型。
(2)确定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
(3)计算未确认融资费用。
(4)编制租入设备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