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内资金融企业2007年纳税调整前所得额为1000万元,营业外支出中列支有通过政府机关向受灾地区的捐赠100万元,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20万元。该企业2007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 )。

A.369万元

B.358万元

C.276万元

D.257万元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应调增所得额=100-1000×1.5%=85万元,应纳税额=1085× 33%=358万元。内资金融企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计算的比例是 1.5%,对于红十字事业的捐赠税前可以全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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