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内资金融企业2007年纳税调整前所得额为1000万元,营业外支出中列支有通过政府机关向受灾地区的捐赠100万元,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20万元。该企业2007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 )。
A.369万元
B.358万元
C.276万元
D.257万元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应调增所得额=100-1000×1.5%=85万元,应纳税额=1085× 33%=358万元。内资金融企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计算的比例是 1.5%,对于红十字事业的捐赠税前可以全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