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题第22题)乙公司欠甲公司30万元,同时甲公司须在2008年10月20日清偿对乙公司的20万元货款。甲公司在同年10月18日与丙公司签订书面协议,转让其对乙公司的30万元债权。同年10月24日,乙公司接到甲公司关于转让债权的通知后,便主张20万元的抵销权。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合同于1o月24日生效

B.乙公司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即负有向丙公司清偿30万元的义务

C.乙公司于10月18日取得20万元的抵销权

D.丙公司就30万元债务的清偿,有权要求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债务人对原债权人(转让人)享有到期债权的,可以依法向新债权人(受让人)主张抵销。债权转让合同在签订之时生效,因此是1o月18日生效。乙公司的债权在10月20日到期,因此,乙公司在10月20日才能取得抵销权。乙公司和丙公司没有发生任何关系,不负责清偿丙公司的债务。正确答案是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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