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下列哪一情形,不在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内( )

A.税务机关对纳税人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

B.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拒绝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C.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刑事拘留

D.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上市公司的罚款决定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 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 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 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五) 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六) 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七)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八)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有的同学可能会对D项有疑问,虽然中国证监会属于国务院事业单位,但是得到了法律的明确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C项公安机关采取的刑事拘留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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