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有13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其与股东甲公司签订重要采购合同的事项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其中董事李某是甲公司的董事长,张某、王某因故未参加本次会议,表决时有4个董事不同意。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次会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该董事会会议由于有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因此可以举行

B.该董事会会议决议经参加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半数以上通过,有效

C.该董事会会议决议未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效

D.该董事会会议决议未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无效

答案

参考答案:A, C

解析: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因此能够行使表决权的只有12人。

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本公司无关联关系董事10人参加,已过半数。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12人)过半数通过,即至少应当经无关联关系董事7人同意,但决议只有6人同意,因此不通过,无效。

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