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后丁欠A企业20万元;甲欠丁20万元(与A企业无关),甲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该笔债务。下列各项中,对此表述正确的有()。

A.丁可以以其对甲的债权抵销对A企业的债务

B.丁不得代位行使甲在A企业中的权利

C.甲可以以其从A企业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务

D.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A企业的财产份额,应经乙、丙的同意

答案

参考答案:B, C

解析:

(1)选项A:合伙人发生的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2)选项B:合伙人发生的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3)选项C: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在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4)选项D:人民法院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而不需要经其他合伙人的同意。

单项选择题 B1型题
判断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