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关于当代中国法律渊源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A.就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大陆地区的法律渊源而言,可以概括为以宪法为核心、以行政法规为主的法律渊源

B.在我国,作为法律渊源之一的“法律”一词是在广义上使用的,除了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外,还包括其他有立法权的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C.民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必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后才能生效

D.国际法不是构成我国现行法律体系的法律部门,但是我国签订或加入的国际条约是我国的法律渊源之一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法的渊源的含义和我国法的渊源的内容范围。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包括:宪法;法律;在法的渊源中的法律采用狭义的法律概念。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法律效力仅仅次于宪法。法律分类:(1)基本法。(2)基本法以外的法律。前者由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规定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带有根本性、普遍性关系的法律。后者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规定国家和社会的某一方面较具体的关系。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在自己的权限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适用于本区域的规范性文件。民族自治法规是一定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制定、颁布的,适用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规范性文件;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根据当地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但是应报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生效。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是指我国同外国缔结或加入的各种协议,经全国人大批准或经国务院承认后,在国内具有法律效力。

解答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