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2013年3月1日,甲因资金周转不灵,向丙借5万元,并以自己存储于仓储公司乙的100件B产品设定质押,并签订了质押合同。3月3日仓储公司乙收到甲出质的书面通知。5月5日甲得知B产品每件价格上涨了5元,马上联系了购货商丁公司。5月10日甲未经丙的同意便通知仓储公司乙向丁公司交付货物,到期甲未向丙偿还借款。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质押合同自2013年3月1日生效
B.质权自2013年3月3日设立
C.甲与丁公司的合同有效
D.丙可向法院主张甲与丁公司的合同无效
答案
参考答案:A, B, D
解析:
(1)选项A: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2)选项BC:出质人以间接占有的财产出质的,质押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占有人时视为移交;占有人收到出质通知后,仍接受出质人的指示处分财产的,该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