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审计部门在对广东红日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下列情况:
(1) 用限额领料单代替记账凭证。
(2) 该单位出纳人员兼任应付账款账目的登记工作。
(3) 经单位负责人批准,财务科将5000000元汇至某证券公司用于股票投资。
(4) 将超过税法规定的业务招待费10500元计入管理费用。
[要求] 请指出以上做法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

参考答案:(1) 限额领料单具备了记账凭证的基本要素,所以可以用限额领料单代替记账凭证,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 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而该企业出纳人员兼任了应付账款账目的登记工作,不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3) 该经济事项属于企业内部资金使用问题,不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所规范的内容,企业这么做,是完全可以的。
(4) 根据会计权责发生制原则和收入与费用相配比的原则,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应作为管理费用。故该企业将超过税法规定的业务招待费计入管理费用的做法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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