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个体工商户崔某自1994年起在某市经营一饭店,领有营业执照,1997年因妻子生病急需用钱而将饭店转让给赵某经营,但双方并未到工商局国理营业执照的更名手续。赵某经营过程中,致使多名顾客食物中毒,这些顾客决定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此案中关于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顾客是原告,赵某是被告,崔某与本案无关
B.顾客是原告,崔某是被告,赵某与本案无关
C.顾客是原告,赵某是被告,崔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顾客是原告,崔某与赵某是共同被告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6条第2款规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是崔某,而实际经营者是赵某,所以二人是共同被告。故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