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老人李某生活无力负担,全靠自己的4个儿女赡养度日。3年前,老人不堪忍受子女不负赡养义务,在朝阳区人民法院与子女打了官司,最后得到了每人每月200元的赡养费。但时至今日,物价飞涨,李某生活困难,子女支付赡养费也很不积极,经常拖欠,李某遂到朝阳区人民法院再次起诉自己的子女,要求提高赡养费金额,并实际履行该义务。对于此案,朝阳区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

A.送交执行庭处理

B.不予受理

C.受理并撤销原判决,重新审理

D.另外立案,重新审理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考点] 赡养案件原告为金额重新起诉的问题 根据《民诉意见》第152条的规定:“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新案受理。”这样规定是因为一事不再理限于原有的事实和理由,现在物价飞涨就是新的事实和理由了,因此法院应该受理,但无须撤销原来的判决,不能因为有了新的事实和理由就认为原来的判决是错误的。当然也不应送交执行庭处理,至于200元赡养费的执行问题,是另一个执行的问题,与新案的审理无关。故选D。

单项选择题
判断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