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1日,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开始施行。作为通过“准司法”程序解决行政争议的法律制度平台,该条例既能保护、规范人民群众行使纠错申请权,又能够通过行政机关上级对下级的监督,纠正不当的行政行为。这对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中有重要意义。
结合材料,请谈谈对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实施的认识。
1.这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的,体现了人民民主的真实性。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真实性。该条例的实施,畅通了复议渠道,为人民可以通过复议、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具体行政行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制度保障,使人民求助有门,同时也要求公民投诉有道,依法行使权利,做到权利和义务的统一。
2.这是政府的性质决定的,体现了政府的职能、宗旨和原则。我国政府是人民意旨的执行者和人民利益的捍卫者,负有保障人民民主的职能。为人民服务是政府的宗旨,对人民负责是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我国的行政机关是人民政府的组成部分,它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人民。此次实施的该条例突出强调了对于人民群众申请权的保护,明确了政府“纠错”的核心就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这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切实履行法定职能的体现。
3.这是依法行政的要求和体现。复议活动是一种依申请对政府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进行审查的制度,对不合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要加以撤销和纠正。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复议所要实现的直接目的。该条例的出台进一步要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行使权力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建立权责明确的执法体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段提高行政管理水平;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审慎用权。同时,出台该条例也是通过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推进政治文明进步的体现。
4.这是政府权力行使接受监督、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和体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一旦被少数人滥用,超越法律的界限,就可能滋生腐败。只有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才能防止权力滥用,保证政府清正廉洁;才能提高政府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减少和防止工作失误,作出正确决策;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建立一个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对权力进行监督,一靠民主,二靠法制。该条例一方面保障了人民行使纠错申请的权利,使人民能够真正约束政府的行为,另一方面使掌权者办事有了可遵循的统一规范,确保权力按法律行使,合理运用,把国家政治生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水平推向一个新的阶段。行政复议是由老百姓启动的行政机关内部纠错机制,实施该条例,可以把社会与人民群众的监督和上级机关的监督有效地结合起来,这是国家健全行政监督体系的新体现,是在法治政府建设道路上又迈出的可喜的一步。
本题以时政热点为背景,通过设置问题,综合考查对为人民服务的政府这一知识点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回答时需要对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有一个全面准确的把握。结合教材相关理论,从人民的地位、政府的性质宗旨和原则、政府权力的行使角度展开分析论述。注意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