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
案例摘要:新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于2007年6月18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依法监督管理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的各个环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活动。
依据《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可以申报为医疗机构制剂的是()
A.市场已有供应的品种
B.中药注射剂
C.中药、化学药组成的复方制剂
D.除变态反应原外的生物制品
E.本单位临床需要的固定处方制剂
答案
参考答案:E
解析:
4.《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医疗机构制剂申报:
①市场上已有供应的品种;
②含有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活性成分的品种;
③除变态反应原外的生物制品;
④中药注射剂;
⑤中药、化学药组成的复方制剂;
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
⑦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