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为确保建立与实施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能够达到控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和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目的,生产经营单位所制定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必须包括的是( )。

A.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在征询员工及其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书面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以指导体系运行中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方向和原则,确定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及绩效总目标

B.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可根据实际需要,在评审的基础上适时进行修改

C.承诺遵守自身所适用且现行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包括生产经营单位所属管理机构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和生产经营单位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的集体协议或其他要求

D.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确立和完善组织保障,以便正确、有效地实施与运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其要素,包括机构与职责、培训及意识和能力、协商与交流、文件化、文件与资料控制以及记录和记录管理

答案

参考答案:C

填空题
问答题


案情:市纺织厂(位于和平区)于2003年8月30日,为了转变企业长期亏损的局面,以市河东区房地产开发公司为担保人向市河西区城市信用社贷款200万元,合同在河西区签订,后纺织厂用贷款购买了一套德国产的纺织生产线。贷款合同约定,贷款期限为6个月,贷款利息为9.6%。由于市纺织厂的技术力量不够,结果导致该生产线无法正常运转,直到2004年4月仍无法归还信用社的贷款及利息。后信用社多次与市纺织厂交涉未果,信用社得知市纺织厂已将生产线转卖,且资金已用于归还别的债务,又经过调查,信用社发现该市服装一厂(位于广泰区)购买纺织厂的棉纱欠货款80万元,而且该款项已经到期,但纺织厂不积极主张自己的债权。为了保证贷款及利息及时收回,信用社于2004年4月29目向河东区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查封河东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河东区滨河路20号刚刚建成的一座正在出售的价值1亿元的写字楼。同时,为了保障代位权的正常行使,信用社又向法院提出将次债务人市第一服装厂的相当于80万元的财产进行诉前的财产保全。后来,该案经过两审终审后,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对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案件进行抽查时,发现此案的判决有错误。遂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指令原一审人民法院再审。
问题:
1.信用社能否向河东区人民法院提出诉前保全申请法院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