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主动勾结乙预谋抢劫邻居丁家的财物。甲因为与丁是邻居,很熟悉,不好出面,于是叫丙同乙去抢劫,丙同意。一天夜里,乙拿扎枪、丙拿木棍前去行抢。到丁家后,乙用扎枪撬开门锁,并威胁丁交出现款,丁说无钱,乙动手把丁扎伤20余处,抢走贵重财物,然后乙、丙逃离丁家。丙构成( )。
A.主犯
B.从犯
C.胁从犯
D.教唆犯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根据《刑法》第27条之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