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山绿了 眼红了”》中报道:吉林市永吉县农民勒万仁几年前与村里签订了荒山承包合同。经过勒万仁的辛勤耕作,荒山披上了绿装,且初见经济效益。但村委会却眼红了,在承包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单方毁约,要收回承包的荒山。勒万仁为讨回公道,诉诸法律,后胜诉。
请根据以上材料,运用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勒万仁与村委会签订的是什么合同?其含义是什么?
(2)村委会单方毁约行为为什么会败诉?
(3)勒万仁的胜诉给我们什么启示?
(1)勒万仁与村委会签订的实际是承包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关系并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因为劳动合同一旦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签订,只要不与相关法律相抵触,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不能毁约,一方无理毁约,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
(3)勒万仁的胜诉说明了劳动合同制度是维护劳动者权利,体现劳动者主人翁地位的法律保障。劳动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当合法权利受到损害时,不能忍气吞声,而应理直气壮、依法到有关部门申诉,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