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析:我国是联合国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所以,我国必须奉行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必须全力参与和支持联合国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1)我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五大国之一,在国际社会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世界发展尤其是促进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2)我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和国家利益决定的,同时也符合世界和平与发展的主题,也是中国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国际社会负责的表现。
①国家性质决定外交政策。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是由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
②维护国家利益是主权国家制定和推行对外政策的依据,走和平发展的道路也是由我国国家利益决定的。中国的发展需要和平的国际环境,中国和平发展道路有利于维护和平的国际环境,促进现代化建设。所以走和平发展的道路也是由我国国家利益决定的。
③和平、发展是当今世界两大主题。中国坚定不移地走和平发展道路,是基于中国国情的必然选择;是基于中国历史文化传统的必然选择;是基于当今世界发展潮流的必然选择,符合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也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客观要求。
(3)中国政府一贯遵循《联合国 * * 》的宗旨和原则,支持联合国根据 * * 精神所进行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有利于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活动。独立自主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立场,我国在安理会坚持实事求是和伸张正义的原则,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反对使用安理会表决权干涉他国内政。
可见,题中观点认为“我国是联合国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所以,我国必须奉行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的观点是片面的;同时,对联合国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我们也是有原则地参与和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