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UCP600》,在交易磋商中,当一方发盘,另一方作出有效的接受后,合同即告成立。
参考答案:对
解析:
在交易磋商中,一方的发盘一经另一方(即发盘的受盘人)接受,合同即告成立。
女性,40岁,不明原因的低热、乏力半年,间歇性无痛性肉眼血尿两周,查体:体温:37.6℃,血压:145/90mmHg,余未发现异常,应考虑()
A.肿瘤
B.结石
C.肾炎
D.肾盂肾炎
E.肾病综合征
位于上海市的中国甲公司与南非乙公司在美国华盛顿订立了一项买卖合同,约定履行地在英国伦敦,后来乙公司拒绝履行合同,甲公司欲起诉。经查明,南非乙公司在中国无住所,但在广州市设有代表机构,中国甲公司可以向以下哪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上海市的人民法院
B.北京市的人民法院
C.广州市的人民法院
D.不能向中国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