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李勇系在校学生,16周岁时曾作为姚刚(成年人且精神正常)的委托代理人与某商场签订过一份买卖照相机的合同。
李勇17周岁零11个月时曾与陈瑞签订过一份买卖合同,内容是李勇用1万元购买陈瑞所有的一套音响,李勇的父母对此未作任何表示。
问:
(1)李勇与姚刚之间的委托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李勇与商场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李勇与陈瑞签订合同1个月后,对该合同效力的确认权属于李勇还是其父母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
(1)委托合同效力待定。因为李勇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独立签订民事合同的能力,其签订的合同效力应视其父母是否追认而定。
(2)李勇与商场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因为其委托人事先授权,行为的效果则直接由委托人承受。
(3)行为效力的确认权属于李勇自己。因为1个月后,李勇即在法律上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需其法定代理人确认其行为的效力。